【新华解读】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落地 享受税费优惠、考核周期5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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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解读】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落地 享受税费优惠、考核周期5年起
2022-11-05 13:52:00
新华财经北京11月5日电(记者闫鹏、刘玉龙)证监会4日晚间公布《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对参与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业务的各类市场机构及其展业行为予以明确规范。暂行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业内认为,个人养老金相关政策的落地,对深化和完善养老金三支柱建设,推动养老保障体系高质量发展,优化个人养老财富储备,提升人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个人养老金作为重要的长期资金,将对我国资本市场格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深远影响。
  优先纳入符合条件的养老目标基金
  在个人养老金可投资的基金产品范围上,暂行规定明确包含两类:一是最近4个季度末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或者上一季度末规模不低于2亿元的养老目标基金;二是投资风格稳定、投资策略清晰、运作合规稳健且适合个人养老金长期投资的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基金中基金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基金。
  根据证监会同日公开的暂行规定起草说明,在个人养老金制度试行阶段,优先纳入符合条件的养老目标基金;后续及时总结经验,适时逐步纳入适合个人养老金长期投资需求的其他基金。
  据了解,自2018年首批养老目标基金获批以来,我国养老目标基金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总规模已突破千亿元,持有人户数近300万户。当前,养老目标基金采取FOF形式运作,通过成熟的资产配置策略,可合理控制投资组合波动风险。
  关于个人养老金基金产品考核周期,暂行规定明确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建立长周期考核机制,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产品业绩、人员绩效的考核周期不得短于5年;基金评价机构应当坚持长期评价原则,业绩评价期限不得短于5年,不得使用单一指标进行排名或者评价,不得进行短期收益和规模排名。
  易方达基金养老FOF基金经理汪玲表示,个人养老金业务有利于帮助老百姓提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长期以来,公募基金行业在服务各类养老金市场化、专业化投资运作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养老金资产的保值增值发挥了重要作用。
  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享受税费优惠
  在费率上,暂行规定明确个人养老金基金应当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单独的份额类别。个人养老金基金的单设份额类别不得收取销售服务费,可以豁免申购限制和申购费等销售费用(法定应当收取并计入基金资产的费用除外),可以对管理费和托管费实施一定的费率优惠。
  百嘉基金董事、副总经理王群航认为,上述的“不得收取”“豁免”“优惠”非常重要,它将会显著提升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的净值表现,即在同一基金内部,此类基金份额的净值增长率将会由于上述三个方面的原因而相对更多一些,从而将大幅提高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的市场地位,提高投资者参与积极性。
  值得一提的是,暂行规定明确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投资人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养老投资需求和资金使用需求,在做好充分信息披露的前提下,对个人养老金基金产品设计做出以下安排:一是为鼓励投资人在个人养老金积累期长期投资,将分红方式设置为红利再投资;二是为鼓励投资人在个人养老金领取期长期领取,设置定期分红、定期支付、定额赎回等机制;三是在运作方式、持有期限、投资策略、估值方法、申赎转换等方面的其他安排。
  “这三项要求为未来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份额的创新预留出了巨大空间,将会促使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具有更好的可投资价值外延。”王群航说。
  华夏基金认为,暂行规定对于个人养老金可投公募基金产品的优惠费用设计、养老业务专区设立、信息披露安排等都做了细致规定,能够更好引导行业深入参与个人养老金建设,对激发个人养老金参与意愿,维护参加者利益,夯实个人养老金财富储备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4日也发布《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养老金基金销售要求较高
  在个人养老金基金销售方面,为确保个人养老金基金销售业务的长期连续性和安全稳定性,暂行规定对基金销售机构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公司治理、内控机制、合规管理等方面提出较高要求。
  具体来看,个人养老金基金销售机构应满足最近4个季度末股票基金和混合基金保有规模不低于200亿元,其中个人投资者持有规模不低于50亿元;最近3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重大行政处罚、最近1年没有因相近业务被采取重大行政监管措施;与基金行业平台完成联网测试,以及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等。
  值得注意的是,个人养老金基金投资顾问的管理规范将由证监会另行制定,相关规范出台前,暂不允许开展相关业务。
  中国结算建设运营基金行业平台
  11月4日晚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明确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实行完全积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办法同时明确,个人养老金产品及其发行、销售机构由相关金融监管部门确定。个人养老金产品及其发行机构信息应当在信息平台和金融行业平台同日发布。
  稍早之前,2022年4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明确个人养老金参加人可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金融产品,金融监管部门对参与个人养老金运行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
  证监会在暂行规定起草说明中表示,落实行业平台管理,加强与相关部委的监管协调。证监会授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运营基金行业平台,按要求做好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相关市场机构的系统对接与数据交互,并遵守数据保密等要求。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与基金行业平台做好系统对接和数据交互,按时保质报送数据。此外,在监管安排方面,明确证监会对相关市场机构的展业行为实施监管,并与相关部委加强监管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据新华财经了解,易方达等基金公司正在开展系统对接及测试工作,未来将为投资者提供个人养老金基金信息查询、基金申赎、养老金资金账户在线开户等服务。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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