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对青岛上青橡胶轮胎经营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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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对青岛上青橡胶轮胎经营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2023-02-22 08:02:00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将持有的青岛上青橡胶轮胎经营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本金余额801.60万元,欠息余额2,664.97万元,债权总额3,466.57万元。(利息计算截止基准日2023年2月20日,之后利息、罚息等依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计算。利息计算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误差,具体依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计算为准)。担保方式为保证,保证人为青岛保税区泰和化工有限公司(未诉讼,存在超诉讼时效的可能),已诉讼确权并执行。
  关于上述债权资产的具体担保方式、诉讼、抵押及查封资产等详细情况以及主从债务人情况,详见我公司网站(http://www.gwamcc.com)刊登的处置公告或与我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处置方式:债务减免、拍卖、要约邀请竞价、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转让、其他处置方式等,单户处置或与其他债权打包处置。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2月22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
  合作意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企业资产情况仅供参考,以实际情况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高经理
  联系电话:0531-82079601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高经理
  联系电话:0531-82079779
  联系地址:济南市经七路168号银河大厦
  邮政编码:250001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文章来源: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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