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回应程序化交易热点问题 程序化交易投资者均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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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回应程序化交易热点问题 程序化交易投资者均需报告
2023-10-18 18:49:00
在10月9日施行加强程序化交易管理后,深交所10月18日连发三问答,对市场关注的落实问题进行说明。对于不报告的情形,可以根据规定对其进行自律监管,程序化的投资者,应当在通知施行后60个交易日内报告。另外,不只是股票,基金、存托凭证、可转债等证券程序化交易的投资者,也要报告。
  第一,《关于加强程序化交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股票程序化交易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何时施行?存量投资者是否需要报告?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关于加强程序化交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股票程序化交易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3年10月9日起施行。通知施行前已经开展股票程序化交易的投资者(简称“存量投资者”),应当在通知施行后60个交易日内进行报告,其中会员客户向会员报告后,由会员向深交所报告,会员及使用交易单元的其他机构直接向深交所报告。
  第二,在深交所开展基金、存托凭证、可转债等证券程序化交易的投资者,是否需要履行报告义务?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称,根据《关于加强程序化交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股票程序化交易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在深交所基金、存托凭证市场开展程序化交易的投资者,参照《关于股票程序化交易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履行报告义务。在深交所开展可转债程序化交易的投资者,参照《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程序化交易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履行报告义务。
  第三,对于不履行程序化交易报告义务、报告内容虚假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规定情形的程序化交易投资者,深交所是否会采取监管措施?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强调,根据《关于股票程序化交易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程序化交易投资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深交所可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对其采取相应自律监管措施:未履行报告义务即开展程序化交易;报告信息不符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要求;违反本通知的其他情形。
(文章来源: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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